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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 春)为加快落实1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 自2012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工作,此前已设立16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和生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知识产权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协同发展”。1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聚焦区域产业优势,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此次集聚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快落实有关要求,推动集聚区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集聚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益产出为主线,以打造集聚载体为手段,目标是在“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影响力大、示范效应显著、对周边乃至全国范围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推动形成示范区、试验区相互衔接、梯次推进的工作格局。 《通知》提出六个“高”的全新建设要求,即高质量服务集聚、高价值品牌引领、高效益贡献产出、高水平服务创新、高标准行业监管、高层次文化体验。具体包括:按照“依托产业集聚,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产业升级”的思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增强品牌意识,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品牌,逐步提高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不断扩大知识产权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提升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探索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途径,鼓励新产品、新模式开发,强化服务产品功能性、便捷性。积极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构筑信用监管高地,营造有序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文化载体建设,丰富知识产权文化内涵,促进知识产权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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